边关战王,从搬尸体开始变强 第四十九章北安城

其实包明达还有个打算,许久之前,便想要将女儿嫁给王术。这次与他去北安城,正是个绝佳的机会。

让两人先见上一面,搭搭桥,牵个线……

王术考量片刻,答应下来。

“行,那咱们明早就离营,一起去北安城。”

“好好好!”

包明达大喜过望,笑得脸上褶子堆在一起。

终于……又能见到女儿了。

翌日清晨。

王术先去找了张云龙,离营之前,怎么也得知会一声,走个流程。

张云龙自是不反对,频频点头赞同。

“话说我与北安城主,以及几大世家,都有些交情,你若遇到什么阻碍,可以报我名号,让他们给你行个方便。”

“多谢张大人。”

王术作揖道。

张云龙在啸马关任千夫长,虽然官职不算太高,但人家明显有背景。

其弟张风虎,曾以一篇文章《我的兵部侍郎祖父》,名振整个军营。

由此可见。

他背后势力盘根错节,认识城主什么的,完全在情理之中。

但,王术并不喜欢借别人势力,涨自己威风。

张云龙眸光转动,忽然想起件事。

“对了,我听人说...刘万林那个酒鬼,昨天和你喝完酒,今天一大早就嚷嚷着戒酒,到底怎么回事?”

“可能...是他自己醒悟了吧。”

王术笑了笑。

刘万林确实悟了...昨晚喝的不省人事,今早醒来脑袋都要炸了,感觉脖子像断了根筋似的,后脑一抽一抽的疼。

闻到点酒味都难受,于是说要戒酒,以后再也不喝了……

起初,张云龙对此事颇为担心,怕刘万林出来闹事,今日一看,是自己多虑了。

王术已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。

张云龙暗自佩服,王术不仅身手了得,对驭人之道也很精通。

“行,那你去北安城吧,预祝你马到成功!”

“多谢张大人,属下告退。”

王术作揖施礼后,转身离开营帐。

“……”

北安城。

又名关内第一城,距啸马关大约百余里路。

上午时分,王术与包明达离开军营,骑着两匹快马,赶往北安城。

‘驾!驾!’

二人耳边劲风呼啸,策马奔腾。

包明达春风得意,笑的合不拢嘴,仿佛整个人年轻十岁。

“等到了北安城,让我女儿请咱俩吃饭,听说道天书院饭堂伙食不错,保证你没吃过。”

“吃饭倒是行,不过她要是有钱,先把三十五两银子还我。”王术说道。

“没问题,肯定少不了你。”

包明达心里暗自嘀咕,这事记的倒清楚。

到时候若是情况允许……把女儿给都给他了。

二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,途中很顺利。

据说乾国匪患严重,但他们并没遇见,或许距离啸马关太近的缘故,没有哪个土匪敢在这里拦路。

大约一个多时辰后。

前方地平线上,出现座连绵不绝的城池。城墙高耸,更显巍峨,宛如一头巨兽蛰伏。

“北安城号称关内第一城,寓意北部安宁,总共有五十万人口!”

包明达介绍道:“若蛮人攻破啸马关,便可直取北安,难以想象...那将会是怎样的人间惨案!”

“嗯。”

王术点点头。

因为以前有先例,蛮人攻破过临山城时,提前将东、西、南、北四处城门围堵住。

然后在城里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,城里二十万百姓,上至耄耋老人,下至幼学孩童,几乎无一幸免。

当时满城的尸体,血流成河,被砍下的头颅,堆积成小山。

一片人间炼狱之景。

不仅如此,蛮人还掳掠一万名少女,将她们糟蹋残害。

王术打算劫掠的祭品,正是从临山城里挑选。

当然。

这些都是后话。

眼下北安城大门处,人头攒动,有过往的商队,进城务工的村民,正在接受卫兵排查。

由于乾国匪患严重,万一有凶恶之徒混进城中,将会酿成大祸。

王术走在人群中,掏出士兵牌,交与卫兵检查。那人神情微微诧异,然后恭敬地称呼声伍长大人,便放他们进城了。

由此看见,人们对戍边士卒,格外敬重,甚至有种特殊情怀。

因为正是他们血染沙场,保家卫国,人们才得以安宁,免受蛮人侵袭。

进入北安城门,前方豁然开朗,已经换了幅场景。

两旁楼阁林立,沙土路平整,人影绰绰间,小商小贩叫卖声不断。

“这里真热闹。”

王术感叹道。

“嘿嘿,咱们快走吧,一会还有更热闹的呢。”

进到城里后,包明达心里像长草似的,迫不及待想见到女儿。

“等会倩倩见了我,肯定很惊喜。”

沿着进城土路直行,经过几处热闹路口,前面的大道,变成青石铺路。

周围的楼阁,更加精致高耸,人们穿着服饰,明显华贵了许多。

经常可见轿子、马车等,不知是哪家少爷小姐出行。

再往前走五百米,便看见座恢宏大门,两旁柳树垂落,门口站着护卫。

上方牌匾处,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大字‘道天书院’。

据说此书院有百年历史,名字为先皇所赐,大有来头。

可习文,可修武,多为名门望族子弟,再不济也得是富农商户。

包明达爱女心切,在边关拼了老命,也要送她来这里上学。

“走走走!快进去!”

包明达满心期待,与守门护卫打声招呼,说是来探亲,便进入书院中。

王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,颇为好奇,眸光左右打量着。

发现里面风景优美,比上陈将军府邸,也不遑多让。

不少俊男靓女,青年才俊,三五成群,说说笑笑着走过。

包明达带着王术,七扭八拐,来到一处石台广场前。

其上二三十人,正在练武,有男有女,皆身穿统一白袍,后背有个黑色‘道’字,颇具神韵。

“快看快看!第三排那个,就是我女儿!”包明达兴奋指着道。

“哦...”

王术看向那名女孩,面容秀丽,身材高挑。正在练着拳法,刚柔并济,倒是有模有样。

“怎么样?我早就说过,我女儿很优秀,现在信了吧!”

包明达笑得眼睛眯成缝,老脸上满是骄傲,以及对女儿的自豪。

似乎...这是他失败人生里,唯一能向别人炫耀的东西。

练武学生中,很快有人注意到这边动静。

一位女生余光扫望,压低声音问。

“诶?倩倩,那瘸腿老头谁呀?瞧他穿的寒酸样,好像议论你呢,你认识他吗?”

“额...认识倒是认识。”

包文倩目光扫望,沉吟片刻道:“他...他是我家的长工佣人,可能是来给我送东西的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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